2014年6月,我院被省卫生厅评为“江苏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示范医院”,8月12日上午,泰州市卫生局、紫金保险泰州路救办联合组织召开江苏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示范医院授牌仪式。泰州市卫生局副局长陈园桃、紫金保险泰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泰州路救办主任王京苏向获得“江苏道路救助基金服务示范医院”称号的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授牌。这也是我市首家获此殊荣的医院。
道路救助基金是一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通过交强险制度和侵权人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适当补偿。2012年7月15日,紫金保险泰州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办公室与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普济医院)签署合作协议,试行一站式便民服务,这是全市首家医疗机构实行道路救助基金一站式便民服务。一站式便民服务即交警部门发出垫付通知书,医疗机构指定专门部门专门人员帮助申请人办理相关申请材料,超72小时费用也由医院专人提交卫生主管部门审批。在特定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作为基金申请主体提出基金垫付申请,由医疗机构经办人在内部各部门间协调出具申请材料,在材料收集齐全后通知申请人前往医疗机构取回材料,极大地方便了申请人,缩短了收集材料的时效。
实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一站式服务以来,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专门成立了以院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财务部、外科各相关科室为成员的道路救助基金服务工作协调小组,由专人协助基金申请人办理涉及医院的相关申请材料,财务科建立专门账户,提供符合道路救助基金抢救费用结算要求的机打分割发票。对所有符合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条件的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入院后一律开放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后交费,抢救结束后,有专门人员对患者及其家属进行道路救助基金使用管理工作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配合基金管理人核查有关受害人的病案资料及费用台账。事故受害当事人或家里人无理办理救助基金手续时,医院履行职责作为基金申请主体协助代为申请,以保证事故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2011年3月,袁女士不幸遭遇车祸,肇事车辆逃逸,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秉着先行救人的原则,对其欠费抢救,同时协助其家人申请道路救助。基金为袁女士垫付抢救费用2万余元,这也是该院首例获得道路交通救助的受益者。截止2014年6月,该院共有50余名受害人及时获得基金的救助。
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作为政府办公立医疗机构,坚持公立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有效实施,挽救了一大批受害者的生命和健康,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社会和谐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