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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概况

中国医药城普济医院患者成全省首位《道路救助》垫付对象

更新时间:2019-03-28 08:36:03点击次数:3331次字号:T|T
     
  201148日,泰州市交巡警支队、紫荆财险以及新华日报、扬子晚报、
泰州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来到中国医药城普济医院脑外科病房,看望因车祸
住院治疗的袁爱兰,并送上救助金21214.57元,她也成为《江苏省道路交
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实施以来江苏省首位垫付救助对象。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于2011222日发
布实施。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
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
费用和救助因交通事故陷入特殊困难家庭的社会专项基金。

  63岁的清洁工袁爱兰因在扫地时被车装伤入住中国医药城,经查,其右额部急性性膜外血肿、右颞部急性硬膜下血肿、颅底骨折、右额颞骨骨折、右右侧颧弓多发骨折、左鼻骨骨折。由于肇事司机逃逸,家庭条件困难,中国医药城普济医院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神,给予她及时的救治。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以下4种情形可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道路交通事故
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4、其他须救助情形,包括因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
困难确需救助的。